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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各級學校115學年度落實校園毒品防制與法治教育

{{ $t('FEZ002') }} 教導處|

行政院於115年6月27日起 正式公告新興毒品依托咪酯類毒 品改列為第一級毒品,並鑒於電子煙經常與大麻、依托咪 酯等毒品或成癮物質成分混合使用,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危 害甚鉅,施用後可能衍生交通事故等公共安全風險。 

關於電子煙成為助長載具毒品氾濫之載具議題,除加強校 園對於新興毒品的識毒、拒毒之宣導,並於入班宣導時, 加入電子煙恐含毒品(如依托咪酯、大麻等成癮物質成 分)、毒駕危害等相關宣導資訊;學校如有發現學生有施 用含毒品或成癮物質成分電子煙(彈)情形,應依「各級 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進行通報,成立 春暉小組進行輔導。

為阻絕毒品危害並提升各級學校及社會大眾對新型態電子煙及毒品危害之認識,並深化反毒及法治教育,請各級學校配合自即日起,積極運用權管場域內之電子看板、跑馬 燈字幕機、無聲廣播系統、電視牆或學校官方網站等多元 管道,以高密度方式輪播教育部核定之宣導文字及圖片, 並鼓勵結合校內活動、課程或相關宣導措施,加強宣導效 益。

相關宣導資料,請至

教育部藥物濫用資源網 (https://reurl.cc/18nEb9)及

法務部大本營 (https://reurl.cc/npQ2q2) 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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