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鄧志立
{{ $t('FEZ002') }} 教導處|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第11條規定: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
二、旨揭研習相關資訊:【第三場】:10/4(二)10:00(研習時數2小時),家庭資源管理與消費策略。
三、本次活動訊息均登載於「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研習一律採線上表單(https://www.beclass.com/rid=2748bf8632974aec59b5)報名辦理,報名人數以90人為限,以符合參加對象優先錄取,額滿為止;參加之教師、公務人員核予參加場次之研習時數。
四、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若實體課程研習時數不足,請至「教師e學院」https://ups.moe.edu.tw/mooc/index.php登入學習家庭教育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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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9-26|
{{ $t('FEZ005') }}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