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導處|
主旨:修正「屏東縣政府獎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優人員實施要點」,名稱並修正為「屏東縣政府獎勵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優人員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1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屏東縣政府獎勵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本土語言績優人員實施要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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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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